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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新增综BOB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至综合执法部门统一行使

来源:BOB添加时间:2022/09/10 点击:

BOB1月14日电力人为破坏,在县电力联合执法中心的主持协调下,磐安某建设有限公司与国网磐安县供电公司签署电力设施外力破坏赔偿协议,将赔偿县供电公司电力设施更换、施工安装等直接和间接费用共计8.8万元。这是省政府关于涉电等行政执法权转移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后,金华市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首个成功案例。

我县新增综BOB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至综合执法部门统一行使

2021年底,金华市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1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65号),自2022年1月1日起电力人为破坏,在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将《金华市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1年)》内的264项行政处罚事项划转至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统一行使。据该公司运检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电力人为破坏,在电力方面,行政处罚事项划转涉及“对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的行政处罚”和“对电网设施所有人或管理人未按规定设立电网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行政处罚”等三条。他感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增涉电行政执法职能,大大提高了中心的执法工作水平,提升了电力外破执法效能。”

BOB我县新增综BOB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至综合执法部门统一行使

通知下发后,国网磐安县供电公司主动联系对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联合执法机制、联席会议机制、培训机制、联合宣传机制以及电力执法联动流程进行商讨,以进一步加强电力执法工作,建立电力执法常态化机制,依法履行电力设施保护和用电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能,保障全县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电力线路安全不仅关乎民生,也关乎经济和社会发展。2020年6月,我县成立电力联合执法中心,有效填补了我县电力行政执法领域的空白。成立以来,中心建章立制明确职责,密切部门协同,深入乡镇街道、利用假日节点加大违法宣传力度,常态化开展电力联合执法6次,发放隐患通知书120多份,制止近电吊车作业10余起,加强电力设施安全警示力度,切实保障全县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有效化解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风险。

BOB此次电力设施外力破坏案例的成功处置,是我县电力联合执法中心依靠新规成功处置的金华市首个电力外破案例电力人为破坏,也是中心强有力执行新规的最好佐证电力人为破坏,同样为其他县市提供了处置类似事件的宝贵经验。下一步,县电力联合执法中心将持续深入开展防外破、反窃电、安全用电检查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全力维护好社会的供电秩序和用电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保障。